鉴于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所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希腊政府对即将到期的第三国公民居留许可进行再度延期。此前,当局在2020年5月和7月也曾发布相关通告。
根据希腊政府2020年12月17日起草并提出的新法律草案(法案),其中包括“黄金签证”新移民政策更新。上述法案的第126-127条规定对L.4251/2014关于房地产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申请永久居留许可程序的规定作如下简化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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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26条规定,有资格作为希腊房地产所有者申请永久居留许可证(简称“RP”)的非欧盟第三国公民,如果他们完全遵守规定并满足L.4251/2014第20B条的要求,有权在没有进入希腊的情况下提交RP申请。
具体来说,不动产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申请RP将不再需要入境希腊。相关申请和所需文件将由在希腊领事机构签署的委托书指定的代表律师提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必要的文件正式提交给主管移民局,则将为每个申请人颁发临时居住许可证等待纸(又称“蓝纸”),并且没有待处理的文件(保险证书除外)。
根据上述程序申请RP的第三国公民,无论是作为财产所有者还是作为家庭成员,必须在RP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入境希腊并向主管移民局提供其生物特征数据(指纹)。
2.第127条规定,延长在2020年到期或将于2021年到期的居留许可证(RP)和等待纸(蓝纸)的有效期。其中,以下居住证和等待纸被视为合法延期:
(a)从2020年1月1日到7月31日期间内到期的RP卡和蓝纸,有效期合法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b)将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RP卡和蓝纸,将从到期日起自动延期8个月,无需签发相关文件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效居留许可证,并且到期日期在自动延期期间内的第三国公民,可以合法居住在希腊境内,并保持行使居留许可证所产生的权利。
关于延续居留许可证,可从原居留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第二天起开始申请,且可在自动延期期间内提交延期申请。
希腊相关部门将根据其运营和管理能力,或将上述第三国公民提交居留许可证延期申请作为优先事项进行处理。
此次居留延期旨在避免因疫情引起相关部门的人员拥挤情况。此外,目前希腊移民和庇护部电子平台已经上线,以便对审理相关过程进行电子处理,提高效率。持有相关居留许可的第三国公民可以在线注册登录,并提交预约延续居留等服务,更多具体事宜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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